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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医疗机构规避医疗风险的18条经验!

发布时间:2019-03-29 15:48:44  浏览次数:


随着基层医疗改革不断深入、医疗法规出台及管理制度越加具体细致,加上农民健康意识及需求不断提高,村医工作量不断增加,风险也随之加大,若不从细微之处避免、预防,医疗纠纷和医患冲突就会增多、加剧,可能给自己的声誉信誉甚至人身安全带来损毁与危险。

那么,如今医疗环境下,村医应该如何预防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及医患冲突的发生呢?
众所周知,医疗卫生是业务性强、风险大的行业。当前,一些基层医务人员由于信息闭塞,缺乏对医疗风险的认识,缺乏新形势下应有的医疗安全事故防范意识,易好心办坏事。

近些年,我深感基层行医艰难。据我所知,有乡村医生因处理事故承担巨额赔偿而关门不干的,有因纠纷每天奔波于法院的,还有害怕出医疗事故随时准备经商的……发生在基层医生身上的纠纷和事故,让我深感医疗纠纷事故防范的重要性。并不是每个患者到医院或诊所后都可以缓解痛苦、起死回生的,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,但仍不能防止不良后果的发生。特异体质患者在医疗工作中,即使严格执行技术操作流程,仍会发生不良后果,或因发生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,积极抢救仍不能避免导致患者死亡等。患者年龄过大或过小,可能出现无法预测的病情变化,导致死亡。这些都是医疗意外的高发人群。

基层医疗机构中大部分村卫生室还处在“三大件”时期(听诊器、血压器、体温表),村医们稍有不慎就可能遇上一些“吃不了兜着走”的事情。一旦出现差错,不仅影响患者身体健康,作为医生,也将追悔莫及甚至为此倾家荡产。
对医疗风险的预防已经是当下和未来我们村医必须面对的问题,医疗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多样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,希望各位同仁一定要充分注意:
 
一是操作不规范、粗心大意,差错是工作中最大的敌人。医护工作一定要注重细节,必须严格按照注射技术操作规章制度开展工作,该做皮试的药品,一定不能省事或存在侥幸心理而不去做皮试,也不能因为同患者住同一村彼此较为熟悉而放弃“三查七对”。
 
二是责任心不强检查处理不细致,如误诊误治。
 
三是贪便偷懒,如处方书写不规范或不写门诊登记及处方的,直接拿药,这在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,基层医务人员、医疗机构普遍不重视医疗告知,有些需要书面告知的被改成“口头”,一旦发生纠纷,医疗机构无法拿出已经履行告知的证据。
 
四是弄虚作假。
 
五是患者自身原因,如隐瞒病情或患者根本不来就诊,只是让患者家属把患者病情描述后要求开药的。有些患者一种疾病反复发作,或本身是慢性病患者,早已成为医生的“老病号”。他们自以为对疾病了如指掌,“久病成良医”,甚至“指挥”医生开药。在多数情况下,他们用药物后症状好转。但是在个别时候,医生可能因此误诊误治,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。因“老病号”点药而延误治疗的事情,您遇到过吗?该怎么应对?有相关经验的医生可以把自己的经历发表在文尾,留言供大家参考交流。
 
六是超范围行医的,如开专科门诊,跨科室看病开药。
 
七是与患者缺少有效的沟通。
 
八是进药途径不规范。
 
九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,村医应尽到详细解释事前告知并签字;对于病情预后状况的措辞应较为谨慎,千万不要向患者保证能治愈或根治,也不要让患者有错误的期待!
 
十是不要攻击同行,有些人,看别人被患者信赖攻击别人,这样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那些确实有病,又对你不太信任的患者,即便经你治疗痊愈了,也会说你的药贵,没有缘分的患者不要强求。
 
十一村医治疗时要规范化、个体化、人性化、要审慎估计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医疗问题和纠纷,准备完善并坚决执行必要的、合理合法的手续和文件。
十二是要继续学习各种医疗技术,还要学习交流沟通技巧并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的缺点意见,就是希望我们防患于未然,减少或避免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发生。
 
十三是我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,逐步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技术水平,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,特别是书写处方一定要规范:急诊处方量不超过3天;慢性病处方量不超过7天;单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;“前记内容”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诊断等,要求填写齐全;“正文”,药品不能写商品名,要写通用名、门诊登记一定要规范详细书写,如对患者要详细问诊及相关疾病的体格检查,大医院设备齐全,能对各种疾病作出可靠的诊断,农村的情况截然不同,诊断疾病要靠深入询问病史和最基本的体格检查,如视诊、听诊、叩诊、触诊等。换句话说,是通过两只手的检查所得,用头脑思考问题、分析问题。所以一旦遇到危重患者及时转送。
 
十四是对于急症患者的处理,最基本的生命体征一定要检查,重要的查体一定要做,重要病史要仔细询问。诊断不清不要轻易用药,自带药品求输液、高危患者转诊拒已告知等协议一定要签。我的老师曾经说过一句话:“身为一个大夫,千万牢记一只脚在医院,一只脚在法院”。
 
十五是对于来就诊的患者,首先要做到的是详细地询问病情,病史及过敏史,同时认真运用好现有的三大件(听诊器、血压器、体温表)并做好相关疾病的体格检查。
 
十六是患者看病,能吃药好的,尽量不打小针,能打小针好的,尽量不输液。如果确实需要输液的,第一次输液时,药量尽量小点,稀释浓度尽量低些,使用前详细看药物说明书,容易过敏的药物尽量单独输注,不要与其它药物混输,根据患者病情掌握恰当的输液速度,输液速度尽量慢些,因为药物过敏反应往往发生在用药30分钟左右。尽量用大制药厂生产的药品,所有需皮试类药物不仅要皮试,输液时也要严密观察。
 
十七是建议村医朋友在诊室服务时,一定要严格按村室村医相关管理条例、法律法规来进行,同时要小心谨慎规范操作,合理、安全用药,特别是千万不要随意答应村民的要求而输液用药、上门抢救。容易过敏的药物,第一次尽量在诊所输液,不要在家输液,如必须在家输液,各种急救药品应带齐全。这样一旦出现过敏反应,更有利于我们抢救患者,对患者家属有强烈上门抢救要求的,不要空口无凭上门服务。如果患者家属强烈执意要求到家里抢救患者,为防患者意外(死亡)而家属对治疗产生疑惑,必须让患者家快速写出“主动要求上门救治,出了问题村医概不负责”的保证书。当然必须竭尽全力抢救患者,并一定解释说明患者疾病的危险性与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,另外,对危险患者征求家人意见,上转抢救,同时拨打“120”,注意!用自己(村医)的手机打,保留尽责依据!
 
十八是尽量到正规的医药公司进药,因为他们各种资质齐全,手续完备。对于我们村医来说,只要坚决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,并注意与患者沟通,医生的一句话,对于患者来说可能是楼上楼下不停的检查,可能带来担惊受怕的煎熬,可能是重拾战胜疾病的信心,可能是安慰,可能是温情,也可能是冷漠无情的打击……我们医生的话,算不上金口玉言,但是也该有理有据、通情达理、认真负责、切不可信口胡说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就可以避免或减少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发生。如果与患者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事故,医生出现了错误,要敢于承担,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出现纠纷时,医患双方应通过法律途径处理,可以查清患者受损害的真正原因,给患者及家属一个交代,还自己一个明白。我们应变被动为主动,万不可回避推卸责任。对应承担的责任保持头脑清醒,法律界限内,尽可能使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